令人欣慰的是,質檢總局17日發布公告,決定從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類生產企業獲得的國家**產品資格,相關企業要立即停止其國家**資格的相關宣傳活動,其生產的產品和印制的包裝上已使用的國家**標志不再有效。“三聚氰胺”擊倒國家**制度,這將是中國食品**史上的法治進步標志。
問題食品引發的制度反思
16日晚,國家質檢總局在國內開展了嬰幼兒奶粉三聚氰胺含量專項檢查階段性結果中顯示,三鹿、伊利、蒙牛、光明、圣元、雅士利等22個廠家69批次產品中檢出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被要求立即下架。盡管質檢總局表示,80%奶粉生產企業所抽查產品是合格的,但這場信任危機已經波及到整個行業。昨日,各個賣場紛紛撤下“問題奶粉”。
充滿諷刺意味的是,在這份“黑名單”中,三鹿、伊利、蒙牛等幾大知名企業所產奶粉竟都是“國家**”產品。頂著權威部門賦予的光環的企業,回報給消費者的竟然是問題產品,人們憤怒的目光開始從“問題奶粉”轉向**制度——國家**制度是否存在漏洞,它與問題食品之間的因果關系是否必然存在。短短幾天,關于該制度存在的合理性的探討逐漸風行各大網絡論壇,建議廢除者有之,呼吁完善者有之。
**制度是通行證還是墓志銘?
人們從未像今天這樣關注國家**制度。更多人**次提出這樣的問題——在食品**法還未出臺的前提下,**制度到底能給企業和百姓食品**帶來什么?
據質監部門有關人士介紹,為了促進企業提高質量,避免各種重復性的檢查,減輕企業負擔,從2000年開始,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組織實施了產品質量國家**制度。“如果一家企業某種產品獲得了**資格后,在**有效期內,一是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在內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二是在國內各個省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三是無論是生產領域,還是流通領域均不得對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
“國家**”對企業來說,是充滿誘惑的,它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必定成為企業的一種追求。這個曾經讓我們信奉的質量標志,一度充斥于人們視野里的廣告中,國家**成為企業產品標榜的通行證。
當然,并非所有企業都能被權威部門賦予這樣的光環,它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這個“門檻”中有這樣的要求——產品質量長期穩定,企業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產品市場占有率、經濟效益在本行業內排名前列;產品標準達到或者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產品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連續三次以上(含三次)監督檢查均為合格;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
但問題是,這個門檻是否科學,它能否保證企業在利益驅動面前堅守社會責任。
一名加拿大多倫多的華人醫療工作者在網上留言稱,不贊成國家對食品和**做“**”的做法。他認為,只要是人參與生產的任何食品,都不能“國家**”,只有在生產和流通領域的各個環節都進行科學的隨機取樣和質檢,才能將風險降到*低。
也有人認為,“三鹿問題奶粉”事件也向世人警示,僅僅靠企業自律是不行的,不能過高估計一些企業的社會責任水平,尤其在中國當前社會誠信水平整體不高的情況下更是如此,“國家**”行不通。
山東政法學院法學副教授李克杰指出,無論是理論上還是現實中,**產品并不存在。由于目前科技發展水平和產品質量檢測手段限制,任何產品都無法完全避免產品質量問題,所以從理論上說,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企業自律上,是質檢部門一廂情愿的行為。他認為,產品質量國家**制度并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職能部門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可能涉嫌不作為,是為監管不力“提供”合法借口。
**叫停食品制度體系的檢討
其實,在“奶粉事件”之前,有一個人一直以懷疑的目光審視著**制度。
他就是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韓德云,這位國內人大代表曾在今年國內“兩會”上提交了關于廢除食品**制度的議案,目前還未得到回復。但在接受本報采訪時,他坦言“奶粉事件”是對食品**制度體系存在的弊端所作出的一個很好的印證,希望這件事情能引起國家的重視,也能對食品**制度體系進行檢討。
獲得**資格的產品在3年有效期內,免予各級政府部門的質量監督檢查。韓德云指出,如此**制度存在嚴重弊端:**,門檻太低,按規定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連續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產品,可確定為**產品。“三次抽查怎么就能保證產品100%合格?”**,監督不力。一旦獲得**稱號,其產品在3年內免予各地區、各部門各種形式的檢查,“這基本等同于靠企業自覺”。第三,懲戒措施不力。“根據規定,出現問題的**產品仍然享有**待遇。也就是說即使按照法規規定,**產品在有效期內發生質量事故,也只是視情節責令生產企業限期整改、停止使用**標志、收回**證書、予以公告,并依法追究企業的產品質量責任。”
“為了完善食品衛生**監管制度,取消食品**制度可能比較極端,但這是在公平與效益之間做一個平衡。”韓德云說,國家食品**制度其實是一項追求效率的做法,初衷是為了鼓勵企業開發產品,但我國產品質量監控體系還處于建設初期,行政管理能力還存在問題,體系的不公平無法達到食品**制度應有的初衷。
韓德云認為,鑒于**制度與當前的市場環境和法律條件不符,因此應取消食品領域實行的**制度。
令人欣慰的是,質檢總局17日發布公告,決定從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類生產企業獲得的國家**產品資格,相關企業要立即停止其國家**資格的相關宣傳活動,其生產的產品和印制的包裝上已使用的國家**標志不再有效。“三聚氰胺”擊倒國家**制度,這不僅是一個人大代表的勝利,更是中國食品**史上的法治進步標志。
(文/淦丹丹)
核心關鍵詞:三聚氰胺、食品**
——信息來源:大江網-新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