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任志強委員針對他在本次政協(xié)會上提出的關于供暖問題的提案解釋說,北京市熱源分散,產(chǎn)權不同,收費主體不同,經(jīng)營方式也不同,所以供暖計費方式改革首先應解決供熱資源的整合;其次,北京市的熱源供給能源不同,有熱力公司供暖,有用電、用油供暖,因此收費價格不同,貨幣化分配后必然會出現(xiàn)由于熱源計價差異引起的支付差異,這一問題應提早考慮;再有現(xiàn)有住宅條件不能有效地實施分戶計算,改造費用遠遠大于供熱承受能力等問題。
任委員建議,供暖計費方式的改革首先應該解決供熱性質的認識。如果定位于供暖市場化,那么就應在資源整合時用市場化的方式,由投資者對熱源進行整合與收購。市政府應出臺供熱管理經(jīng)營的相關規(guī)定,出臺允許各種資金投資進入供熱領域的相關規(guī)定等。隨著市場化供給的過程,逐步從嚴格控制和限定政府指令性價格,向市場化的指導性價格過渡。